各行業(yè)主管部門按照“管行業(yè)必須管疫情防控”要求,細化完善各行各業(yè)防控方案,加強督導檢查,對未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,責令限期整改,對拒不履行義務的,責令關閉運營。對存在瞞報、虛報行程或未按規(guī)定落實防控措施行為的單位和個人,將依法依規(guī)追究責任。
凡因疫情封閉的場所,在恢復開放時要嚴格進行清潔、通風和消毒;凡需核驗健康碼通行的場所,要主動為老年人、兒童等特殊群體提供通行便利服務,可采取憑有效身份證件登記等替代措施,不能把“健康碼”作為通行的唯一憑證。
以上防控措施,將依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和防控要求動態(tài)調整。
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
2021年11月26日